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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关于城区小区用电全面实行“专变”改“公变”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0-09-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

        提案类型

        个人提案

        集体提案单位名称


           

        关于城区小区用电全面实行专变公变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

        田烈青  3

        经济

        办理单位

        主办

        国家电网常德供电公司

        会办


        提案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市民居住在一个个小区,用电每天都不可缺少,每户根据安装的电表计量交费。但在常德城区,有很多居民不知道,小区供电有专变公变两种模式。对一个小区居民用户来说,专变公变的区别在于:专变隐患无穷,公变一劳永逸。专变小区居民当前显现的问题在于:1.专变小区只有一个电表户口,然后从物业延伸到每一个业主家中。一些小区采用集体制,就是由物业预交电费,每个月实际用了多少电费再由每户均摊。考虑到功率损耗,物业收的电费也会稍微高一些,也可从中盈利。有的业主觉得自己电费远远超出用电量,于是和物业闹矛盾,并拖欠电费。拖欠的户数多了,物业公司垫付不起,于是只能从其他交电费的业主均摊,循环往复,最终小区欠电费导致停电(例如2012年建设完成的沙港花园小区,这个小区没有物业,原开发商早不存在。整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外聘人员负责收取业主电费。发生过多次欠费停电。)。2.在开发建设时,部分开发商为解决整体成本,采取降低建设标准的方式,例如应该用150平方电缆,改用120平方的。该用铜线的,就用铝包铜的线材。一个小区建设下来,甚至能减少开支上百万元。目前在一些使用专变供电的小区,许多家庭在春节期间用电负荷稍大,就出现跳闸的情况,有一位居民就反映今年大年初几天,无电可用,原因竟是在于敷设的供电电缆不达标。3.一些小区变压器安装在地下空间内。虽然将主供电设施安置在地下,能增加地表绿化面积,改善地面环境,但是一旦出现故障会给电力抢修造成极大的麻烦。今年7月常德市的强降雨,三一翡翠湾小区多层洋房区地下室进水,低压供电线路因此停电。特种抢修车辆无法进入地下停车场(高度不够),同时,没有专业队伍及时抢修,造成部分居民停电三天。4、专变供电小区供电设施运维严重滞后。专变供电小区由于缺乏专业的电力人员,不会也没有能力对小区的供电设施开展周期性的运行维护,只有当出现故障时进行抢修处理,供电稳定性差的同时还埋下安全隐患。以三一翡翠湾小区为例,该小区的10kV专供线路建设完成是2012年,从建设完成至今,该供电线路没有进行过一次线路检修维护,2018年、2019年多次出现了线路故障停电。201910月供电公司对该小区的线路核查时发现了多处隐患故障。公变小区电力设施全部由电力公司负责运维或建设、验收,送电。从最开始的勘查设计、设备选型,到现场施工建设直至送电运行,都完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后期的供电设施运维也按电力设施运行相关要求按周期进行整改和更换。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均有足够保障。发生供电故障后,居民用电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小区居民无用电之忧。

        据我们调查了解,常德城区的情况为:1.有近10 %的小区为专变用电模式;2.关于小区电力建设的国家规范标准十分宽泛,不具有地方适应性;3、对于已建成的专变供电小区,我市没有强行规定转为公变用电模式。针对专变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我们提出如下两点建议:

        1.出台新建小区电力建设地方规范标准。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房管、供电、设计院等多家单位,参考长沙、岳阳经验,出台常德小区电力设计规范。对于新建小区,每家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依规强制执行,住建部门严格监管到位,对不合格的小区供电公司有权拒绝送电。

        2.加大加快已有专变供电小区改公变供电的改造。建议政府成立城区居民用电改造小组,住建部门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商议老旧小区电力改造问题。可根据小区面积、住户、档次设计多套适应性标准,建立几个示范性电力改造小区,从中找出成功经验,建立可行性实施制度,以点带面,分三至五年期限实施,逐步推动全市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工作。


        联名人

        序号

        委员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

         

        z71076


        经济


        2

        朱碧文

        z71051


        民建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回复

         

        田烈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小区用电全面实行专变公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新建小区电力建设地方规范标准

        《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已于202011日起实施。《导则》中明确居民用电采用公用变电所一户一表供电,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其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管理。目前我公司正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与《导则》配套的管理办法,为小区采用公变供电模式提供政策上的依据和保障。

        二、关于加大加快已有专变供电小区改公变供电的改造

        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出台《常德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常政办函〔201930号),明确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模式,重点对配套设施功能不完善或严重老化、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老旧小区加快改造。我公司将秉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切实履行供电企业责任,大力配合政府开展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保障广大居民客户的切身利益。

        再次感谢您对电力建设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提供更加优质的用电环境,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国网常德供电公司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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